关于组织参加2012’中国特色农产品博览会
暨首届中国•伊春森林食品节的通知
中食菌协【2012】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用菌协会、食用菌主管部门,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全国特色农产品产销衔接、积极扩大特色农产品流通渠道,充分发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主管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全国性行业平台优势,以及伊春市森林食品特色经济产业优势,实现产销双向互动、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由总社、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总社主管八家行业协会、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伊春市人民政府共同承办的“2012’中国特色农产品博览会暨首届中国•伊春森林食品节”,将在黑龙省伊春市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8月1日-3日报到、布展 ;
8月4日-6日展示交易
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新区松韵城展销中心
二、主要内容
(一)主题展销
1、展销内容:食用菌、果品、茶叶、蜂产品、畜产品等行业的特色农产品,森林食品,以及台湾地区、东盟国家的特色农产品。
2、展区设置:博览会展区总体规模约10000平方米。采取分区展示,展销结合的形式,分为全国特色农产品展区、森林食品展区、台湾地区和东盟国家的特色农产品展区、文化与服务区。
3、参展对象:各类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农产品加工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协会、有关科研院所等。
(二)相关活动
为丰富博览会内容、活跃气氛、增强吸引力,在展示展销的同时,组织举办博览会开幕式、特色农产品及森林食品项目推介会、会员代表座谈会、签约暨颁奖仪式、迎宾招待酒会暨书法表演、国际蓝莓小姐大赛、音乐焰火晚会、广场群众文艺表演等活动。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中国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中国食用菌协会、中国果品流通协会、中国茶叶流通协会、中国蜂产品协会、中国畜产品流通协会、中国合作贸易企业协会、中国东盟农资商会。
伊春市人民政府、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
(三)协办单位
台湾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中华两岸经贸投资协会。
(四)支持单位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共青团中央委员会。
展会设立组委会,分别在北京、伊春设立秘书处。
四、支持措施
1、为了鼓励参展,本次博览会为每家参展单位免费提供1个3×3平方米标准展位,包括三面展板、一个楣板,一张桌子、两把椅,两个射灯。如需特装,费用自理。
2、博览会会刊为所有参展单位免费提供300字企业简介及企业名录。如需提供彩色宣传页(整页16开),费用自理。
五、其他事项
参展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博览会提供旅游服务,费用自理。
请各参展单位于2012年6月26日前将参展单位的报名回执(见附件1)、特色农产品及森林食品推介会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会刊制作信息表(见附件3)、参展报名表(见附件4)、会员代表座谈会报名表(见附件5)各项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报送至中国食用菌协会 。
联系方式
中国食用菌协会: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
邮政编码:100801
联系人:卢 军、李静、孔鹏、徐晖
联系电话:010-66030506,66031186,66033990(传真)
电 邮:lujun12345678@sina.com,
QQ:945299469,739467819
本通知以及展位图、交通图、宾馆住宿安排等内容将在
中国食用菌协会网上登载,请上网浏览或下载相关内容。
附件:1、2012’中国特色农产品博览会暨首届中国•伊春森林食品节报名回执
2、特色农产品及森林食品推介会项目申报表
3、2012’中国特色农产品博览会暨首届中国•伊春森林食品节会刊制作信息表
4、2012’中国特色农产品博览会暨首届中国•伊春森林食品节参展报名表
5、会员代表座谈会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