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供销社工作会议典型经验材料
发挥监督职能作用 推动供销事业发展
——通化县供销社监事会
我们通化县供销社所辖15个乡镇,共有17户基层供销社,180个经营网点。多年来供销社监事会,认真贯彻落实省社及上级监事会指示精神,围绕供销社中心工作,强化监事会的参与监督监管工作职能,为企业改革发展保驾护航。在推动供销经济发展和壮大供销事业工作中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加强队伍建设,为监督监管提供组织保证
通化县供销社监事会始建于1983年,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人员岗位的变动,县社监事会人员配备不齐,职能作用发挥不好,形同虚设。2004年省社监事会工作会议之后,我们积极争取县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并采取多种措施,建立健全监事会组织机构,狠抓了监事会的组织建设,为监事会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首先我们抓了建立健全县社监事会组织工作。2004年7月县社对监事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和补充,在县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监事会主任,县社党委副书记任副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新一届县社监事会领导班子。监事会办公室设在财务审计科,健全了工作机构,配强了人员。
其次建立了社情民意监督员队伍。供销社的根基在农村,宗旨是为“三农”服务。为了更好的履行监事会的职能,贴近农民,了解民意,我们在全县15个乡镇聘请了19名群众威信高、有事业心和有一定工作能力的同志为社情民意监督员,把监管的触角延伸到全县各经营网点。
第三,搞好社情民意监督员培训,提高社情民意监督员的素质和监督能力。在实践中我们感到社情民意监督员的工作情况直接关系监事会作用发挥。因此,提高社情民意监督员的素质是当务之急。我们采取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帮助社情民意监督员提高对监督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监督员的职责和任务以及如何做好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每年年初都召开社情民意监督员会议,安排部署社情民意监督员工作要点,并以书面形式下发到监督员手中。县社每年召开工作部署会和总结表彰会时都吸收社情民意监督员参加;平时我们还经常深入到基层,通过开展社情民意监督员活动及时反馈全县广大农民的意见和建议,不仅掌握农民的所想、所需、所盼,同时还能及时了解社情民意监督员的工作情况,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较好地发挥了社情民意监督员的作用,为监事会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围绕中心工作,积极献言献策
几年来,我们通化县供销社监事会坚持围绕理事会的中心工作,以社情民意监督员活动为载体,积极献言献策,为推动理事会的各项工作做了有益的探索。
建立市场经济以来,由于受主客观因素影响,供销社经济陷入了包袱沉重、经营亏损、职工下岗、房屋破旧、年久失修的困境,在社会上曾一度流传哪破哪是供销社的现象。为改变这种被动局面,监事会多次组织社情民意监督员开展提合理化建议活动,召开社情民意监督员座谈会议,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经过收集、归纳整理后及时反馈给理事会。并多次反复和理事会共同探讨研究达成了必须从供销社硬件建设上人手,彻底改变供销社落后面貌,提升供销社地位和形象的共识。说干就干,我们采取领导分工,包保企业的方式,逐户抓好落实工作。
首先,抓住小城镇建设的有利契机,搞好基层经营网点改造。供销社要发展、要壮大、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从最直接为广大农民服务的村级分销店抓起。因此我们在全县选树3户经济实力强,服务功能健全,基础设施好的分销店,组织全系统基层供销社各店组巡回参观学习。并根据企业实际,实行一企一策的办法,采取多种投资方式,投入资金50多万元,对各分销店进行改造。县社及时组织所属企业领导和县社机关干部对改造后的村级分销店进行观摩评比验收,从而推动了活动的有效开展。经过近三年的努力,全县17户基层社180个分销店得到彻底改造,既为农民提供了优质的经营服务环境,也为企业攒下了一定的资本,使企业的资产得到保值增值。更重要的是重塑了供销社在农村经营领域中新形象。
其次,以改革为契机,通过有效的服务,不断的壮大供销社的实力。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我们有六个基层社实行了企业整体改制。经营网点、资产和职工身份都已彻底置换。企业转制后,为保证人心不散,网点不丢,监事会积极献计献策。县社采取了有力措施;一是要求各基层社树立为经营者服务的理念,对所有经营业户一视同仁,努力为各经营网点谋划生财之道,千方百计为经营者创造效益;二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市场管理,维护业户权益,为业户创造宽松的外部经营环境;三是积极协调工商等部门为转制的经营网点保留集体身份,办理集体执照。在业务培训、税收、社保等方面,都以基层社为单位统一办理。这样既为店组经营节省了时间,也节约了资金,降低了经营成本。经过几年的努力,收到了较好的成效。广大经营者重新感到集体的温暖,觉得事有人管了,困难有人帮了,系统的凝聚力明显增强。原有6个改制后的经营网点办理了个体执照,现又主动交纳管理费,重新回到供销社的行列。同时有10多户个体商户也加入到供销社行列,我们也为他们办理了集体执照,享受供销社经营网点的同等待遇。全县基本消灭了供销社网点空白村。供销社队伍不断扩大,实力得到明显的提高。
第三,积极开展“新网工程”建设,不断的提升供销社为“三农”服务的地位。打造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是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服务“三农”,发展农村现代流通是供销社的基本职责。监事会在“新网工程”建设中,积极配合理事会,抓住“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良机,以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为突破口,开展网络改造,在构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有力促进了全县农村流通现代化建设进程。使“新网工程”建设工作收到较好效果。一是在“新网工程”建设中,监事会积极参与“新网工程”建设目标的研究和制定。我们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县社党委提出建议,为“新网工程”建设规划提供可行的科学依据,使“新网工程”建设工作一年一个台阶,不断深入发展。二是在“新网工程”建设中,积极发挥社情民意网络作用,及时搜集反馈农民的需求和愿望。通过参与和建议在六个村建立了社区综合服务站。为完善餐饮、洗浴、卫生、商店、活动中心等设置投入资金9万元,得到了农民的欢迎。三是在“新网工程”建设中,监事会通过包保企业,积极参与工作。并从保障农民利益出发,建立新型的服务业态,提升供销社为“三农”服务的地位。2006年我县被国家商务部确定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县,并建立了80户农资连锁店和10户日用品连锁店,全部通过验收,争取国家资金补贴40万元。部分店组开展了公开售货,办起了农村超市。网络健全后,在巩固原有农资、烟花爆竹连锁配送的基础上,我们凭借点多面广,覆盖率高的优势,先后同县种子公司、博祥药业、江苏面粉客商等部门达成代销协议。并按照行政推动,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建立了连锁经营约束机制。现农资、种子、烟花爆竹、日用品四家连锁配送中心运行良好。农村、农业、农民群众真正享受到供销社提供的优质服务,从而极大地提升供销社为“三农”服务的地位。
由于我们监事会因地制宜,从供销社实际出发,积极献计献策,既起到参谋助手作用又为供销社的发展保驾护航,推动了供销社各项工作大踏步的前进。去年县社被评为省社先进集体。
三、建章建制,加大对社有资产的监管力度
几年来,随着企业资产的逐步改造和转制并轨,根据部分企业除支付转制费用后,仍有部分剩余资产的实际,为管理好这部分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我们监事会提出了对资产实行统一管理设想,通过征求各方面意见,研究制定了《通化县供销社系统经营管理制度》,以文件形式下发到所属企业。并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改造、维修和出售等大项目支出必须报县供销社批准,确保企业资产不流失。
随着改革的深入,我们还对11户企业实施了破产,对二户企业和六户基层社进行了整体转制。在企业改制过程中,监事会始终参与其中,对改制进行全程监督。一是把好资产和家底审计关,在企业实施改制前由县社审计科对改制企业进行内部审计,做到家底清,帐目明,并协助企业制定改制方案。二是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改制企业的固定资产进行评估,面向社会公开竞价出售,保证资产出售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三是为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对改制企业资产出售后的资金使用和支出进行有效监督;对企业所欠职工的债务进行清算和偿还,确保了职工利益不受侵害。四是通过社情民意监督员反馈,我们了解有些农民对改制供销社社员入股股金的返还存有疑虑,担心企业改制后社员股金无处领取。我们在对企业改制测算时,首先将社员股金全额预留,并及时进行支付,保证入股农民的利益不受侵害。
通过监事会的积极努力工作,不仅确保了转制企业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而且推动了企业转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还维护了职工和社员群众的合法权益,监事会的工作得到了广大职工和农民群众的认可。
总之,几年来通化县供销社监事会围绕供销社的中心工作,发挥监事会的职能作用,在实施监督和监管活动中做出了一点探索,做了一些工作。但距上级监事会的要求还存在着很大差距,我们将借此机会,虚心学习其它县市社监事会工作的好经验和好做法,不断实践,积极探索,为供销事业的发展做出我们的贡献。
二○○九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