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国新
(2007年2月8日)
同志们:
我非常高兴地专程来参加今天召开的吉林省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成立大会。在此,我谨代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和理事会,代表中国农资流通协会,对吉林省农资流通协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向长期以来对供销事业给予大力支持的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表示诚挚的谢意!
近年来,吉林省供销社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不渝地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办社宗旨,在企业改制、组织创新、网络改造等多方面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和发展,有多项工作走在了全国同行业的前列。去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体制创新,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意见》,这样的重要文件,不仅为全省供销社系统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也提供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为吉林供销事业再上新的台阶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为了加速推进农村市场化进程,吉林省社启动了“新网工程”,省政府成立了由两位副省长为组长、供销社等13个部门为成员的“推进新网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同时下发了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行动之快、力度之大,在全国也是屈指可数。近日,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同志在总社送审的工作报告上作了重要批示,他说,真挚地希望供销合作社进一步坚持为农服务方向,坚持市场的改革取向,坚持改革创新,抓住良好机遇,做大做强做好,努力成为农民经济合作的带动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这是回良玉副总理对供销合作事业的发展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也饱含着国务院领导对供销事业发展寄予的厚望。今天,吉林省社在新农村建设中、在全国供销合作社行业全面启动新网工程的新形势下,顺应化肥等农资行业发展的潮流,成立了省农资流通协会,为更好地服务“三农”又搭建了一个新的平台,必将推动农资行业更加健康地走向市场,走向联合,走向新的发展阶段。
省农资流通协会的成立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意义:第一,农资流通协会承载着供销社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历史使命。化肥等农资经营多年来一直是供销社为“三农”服务的重要内容。吉林是个农业大省,做好化肥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有效供应,意义尤为重大。农资流通协会成立以后,可以促进经营企业向农民提供货真价实的商品和系列化服务,帮助农民增加收入。第二,农资协会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会员单位和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国化肥经营实际目前已经全面放开,根据我国入世的承诺,从去年的12月11日起,我国的化肥市场又已经向全球开放。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一些不法生产商和经营者必然会在农资商品的质量、价格等方面钻空子,最终侵害的是农民的利益。因此,“协会”成立以后,首要任务就是依据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进行行业自律,协助工商、物价、质量监督等有关部门对市场进行规范管理,平抑价格,净化环境,最大限度地维护会员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一些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共同作为协会的会员,可以及时将农民的需求和市场的变化进行面对面地沟通,减少环节,进而根据市场和农民的实际需要调整产品结构,逐步实现生产、流通、消费的一体化,取得既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又减少农民投入的“双赢”好效果。第三,成立农资流通协会是供销社体制创新的重要标志。供销社农资行业在计划经济时期,虽然为支农做出过巨大贡献,但是,在长期计划经济条件下,处于“旱涝保收”的垄断经营状态,行政色彩浓厚。在市场体制建设过程中,建设迟、行动慢,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又由于市场主体的多元化,服务意识的淡漠,市场混乱,农民利益受到了侵害。从国内外成功经验看,组建农资行业流通协会,既可以促进供销社农资企业的体制创新,又可以促进供销社行业的开放办社。内外结合,规范诚信的经营,更好地为农民服务。
关于协会成立以后的工作,我认为主要在两个大的方面要抓好,一是服务和管理。省级协会要经常性地向会员提供各种援助,要牢记“服务、协调、维权、自律”的宗旨,把服务会员、服务“三农”作为第一目标,做好行业与政府的桥梁和纽带,及时沟通情况,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二是联合与发展。要促进企业间的联合和发展。由于多年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的化肥生产和流通企业长期处于分立状态,这种状态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也很难彻底改变,流通企业也比较分散弱小,好多企业历史包袱沉重,要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快速健康发展,企业之间要坚定不移的走合作之路、联合之路。通过改制、整合,大家进行密切市场配合,把对手作为朋友和合作伙伴。要引导会员企业大胆探索广泛联合的发展之路,使农资经营的网络覆盖全省的乡镇村屯,把农资经营的触角延伸到千家万户,使农民得到满意的农资服务。
最后,我真诚地祝愿吉林省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成立以后,在促进全省农资市场健康快速发展进程当中,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取得政府满意,群众高兴,会员单位欢迎的好局面。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