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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范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2017-12-21 作者:

  把心里明白变成权利明白

  河南省范县杨集乡民义村的贫困户边美英高兴地说:“俺做梦也想不到,竟然从村民变成了股民,每年都能享受到村集体的分红,日子是越过越有盼头啦!”

  随着土地流转加快、引进项目落地,民义村的集体资产不断增加。在市县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民义村进行了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立了集体经济合作社,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给村民颁发股权证,带动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

  自今年6月被确定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以来,范县25个试点村改革已初步完成,共清查出各类资产5000多万元,涉及农户5700余户,认定集体经济股民22488人,农村集体资产正在从“死资产”变成“活资本”。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载体,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范县县委主要负责人说,该县将通过探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路径,最大限度释放农村发展蕴藏的内在潜力。

  在改革推进中,范县抓住“一张地图”,紧盯“16张表格”,还百姓一本明白账,让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阳光规范。“一张地图”是指通过严格测量和调查摸底,将属于集体的资产、资金、资源以不同的颜色,按照区域在地图上标注,进行公示。“16张表格”是指根据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的不同范围,设计了16张表格,全面清查核算,确保清产核资真实有效,维护村民的切身利益。

  在成员界定上,范县明确提出了10种可以成为成员和4种不能成为成员的参考条件,创新实施了“221”工作法。第一个“2”是指两次确认,即村民小组确认和村改革领导小组确认;第二个“2”是指两次公示,即每次确认都张榜公示,接受村民的监督和纠错;“1”是指必须经党员群众代表大会通过,把决定权交给村民,让村民自己说了算。

  改革激发了范县农村的发展活力。该县积极探索了设施农业型、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型、村企联合型等多种股份合作形式:高码头镇孔河村依托村建大棚,发展菌菜轮作,成立了种植合作社;陈庄镇韩徐庄村成立乡村旅游合作社,用土地经营权入股万亩荷花园景区,发展旅游经济,加快了农民脱贫致富的步伐。

  “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范县将抓好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权配置等关键环节,先行先试,稳妥推进。”范县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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