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由于地少人多、外出务工导致撂荒土地面积较大,为供销社开展土地托管提供了条件和机遇。
洛阳市供销社开展土地托管工作是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把基层社、村两委、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能够提供农业生产服务的要素组织起来,成立土地托管中心,中心与有意愿的农户双向选择,签订土地托管服务协议,约定服务内容和报酬,农民按约定内容缴纳低于市场价位的服务报酬,选择哪个环节的服务,供销社就提供哪种的服务。供销社引领组建、整合农机专业服务社、庄稼医院等成立托管服务队,搭建经营服务平台,农户按照约定享受物资供应、良种推广、技术指导、病虫害防治、农技服务等耕种方面的服务优惠。新安县仓头镇供销社经过测算,为托管农户提供全程服务,每年每亩收取托管服务费530元,比农民自种自收减少投入130元,供销社还有一定的收益。
供销社积极深入农业生产全产业链,产前整合种子、农机、化肥资源,形成合力,提高投入质量,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种粮成本,产后服务方式向农产品加工、销售服务延伸,通过做好农产品展销、拓展外埠市场、开展农产品品牌建设、打造电商平台等方式,最大限度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经过2年的运作,通过增收节支,新安县供销社托管地块每亩地受益200元左右,供销社组建服务主体找到了服务位置,也获得一定的收益,同时农业规模生产、农村城镇化等均获得较好的发展。
产业金融服务处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