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单位机关党委、纪委:
2016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进一步巩固、深化省直机关整治“四风”工作成果,现就廉洁过节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宣传教育
中秋、国庆是纠正“四风”的关键节点,各单位要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结合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早部署、早提醒、早预防,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送廉政短信等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严明纪律规定,切实把教育抓实、把制度抓紧、把查处抓严、把部署检查抓到位,将省委有关要求、禁令传达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确保广大干部职工“廉洁过节”。
二、强化表率意识
省直机关作为全省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管理机关,位置重要、权力集中,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带头作出样子,带头接受监督,带头负起责任,自觉作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坚决做到不用公款旅游、购买景点门票;坚决做到不用公款购买月饼、土特产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坚决做到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坚决做到不出入私人会所搞隐秘聚会;坚决做到不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公车私用;坚决做到不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坚决做到不大操大办婚丧事宜;坚决做到不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等违规违纪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针对单位职能职责和中秋国庆节日特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要畅通监督渠道,利用电话、网络、信访等多种渠道,为群众举报“四风”问题搭建畅通高效的监督平台。对群众反映的“四风”问题线索,要第一时间受理,快速组织核查,对查实的问题严肃处理。要完善“四风”问题线索登记、跟踪督办、抽查复查等制度,提高查处效率和质量。要坚持“一案双查”,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对典型问题予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四、强化追究问责
各单位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从严执纪,对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四风”问题禁而不绝,或对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压案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甚至袒护包庇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坚决做到不留情面、不搞例外。要强化追究问责,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单位,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各单位要及时向省直机关纪工委报送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情况。
省直机关纪工委举报电话:0431——88902392,举报信箱:jigongwei507@163.com,网上信访举报平台:http://jbpt.jljgdj.org,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举报。
中共吉林省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