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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

2016-03-09 作者:

  一、在岗涉密人员保密管理  

   (一)我单位涉密人员为一般涉密人员,对在岗涉密人员填写涉密人员登记表,并报省保密局备案。  

  (二)坚持涉密人员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上岗前,对涉密人员要严把政审关,同时进行保密教育培训,未经培训不得在涉密岗位工作。  

  (三)涉密人员上网时要与单位签订《保密承诺书》(在岗人员)。保密承诺一经签订,涉密人员在岗期间长期有效。    

  (四)注重对涉密人员政治态度、思想状况和工作表现的考察,对不符合条件者及时调整岗位。  

  (五)涉密人员在本职范围内有权拒绝接受不符合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要求和做法,对违反法律法规可能造成泄露国家秘密及产生严重后果的言行,有权进行抵制直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保密、安全部门报告。  

  二、离岗涉密人员的管理  

  (一)涉密人员调动或退休须及时移交所经管的涉密文件、资料及其它秘密载体,并签订《保密承诺书》(离岗人员)。经本部门验证无误后,方可予以办理工作调动或退休手续。  

  (二)离岗涉密人员实行脱密期制度,脱密期根据其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密级、数量、时间等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核心涉密人员为3-5年,重要涉密人员为2-3年,一般涉密人员为1-2年。脱密期自单位批准涉密人员离开涉密岗位之日起计算。  

  (三)涉密人员在岗脱密期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境。不得到境外驻华机构、组织或者外资企业工作;不得为境外组织人员或者外资企业提供劳务、咨询或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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