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合财转字〔2017〕27号
各市(州)、县(市,区)供销社、省直各单位:
现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国供销集团2017年度“新网工程”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等文件的通知》(供销厅字〔2017〕41号)《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2017年度“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供销财字〔2017〕4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级供销社,省直各公司认真学习文件,结合实际,组织企业按照文件相关要求申报2017年度“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2017年度“新网工程”专项资金是在全国总社积极努力争取来的,可谓来之不易,要倍加珍惜。各地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集中财力,按照“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申报细则要求,积极组织项目申报。今年专项资金使用要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向基层倾斜,重点是处于县域的企业,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同时聚焦三个方向,以发展农村电商业务为统领,注重供销社系统内的点、面结合,以点带面、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实现局部突破,推进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
二、申报流程
(一)统一申报项目
各市、县供销合作社拟申报的项目在申报平台进行申报,由省社审核通过后,统一向中国供销集团进行报送。
(二)统一核定申报用户
各市(州)、县(市,区)供销合作社企业和各省直公司申请申报平台用户时,需提供项目申报单位全称、申报项目方向(农村电子商务惠农工程、土地流转及后续农化服务工程、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工程)和项目申报推荐路径,向财会处报送,由财会处统一向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核定申报用户。2016年已有的平台申报用户需要重新办理申请。
(三)省社处室分工协作,共同完成2017年度“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财会处(省盛合公司)负责“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总体协调,下发文件组织项目申报,管理2017年度专项资金申报平台,监督项目是否符合投资方向,跟踪监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配合业务处室开展专项金绩效评价等工作。信息服务处、产业金融服务处和市场流通处分别负责申报平台电商项目、土地流转及后续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项目评审和专项资金支付、项目落实等相关工作。各处室明确责任,分工负责,按照总社和供销集团的相关规定完成2017年“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申报及后续管理工作。
三、申报要求
(一)严禁重复申报和多处申报
按照2017年度“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要求,请各级供销合作社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好申报第一道关口,防止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2017年度获得过各级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的企业和项目不能再重复申报。
(二)优先评选规模大、有潜质效益好的企业
根据中国供销集团的相关要求,2017年度中央“新网工程”专项资金优先考虑规模较大、有发展潜质、效益好企业作为投资对象,省社建议申报企业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其中配套资金占比不能低于“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申请额度。请各级供销合作社优中选优,结合自身情况进行申报。
(三)操作上遇有新的政策变化随时通知调整
2017年度中央“新网工程”专项资金设置2个投资平台,坚持市场运作,以“股权+项目”方式落实到企业,操作上陆续会有新政策出台,届时以相关管理处室临时通知为准。
(四)申报时间
2017年度“新网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时间为2017年10月21日至11月20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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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7日
(财务会计处 董明泉 0431-88970226
信息服务处 朱再上 0431-88975543
产业金融服务处 周凡琦 0431-88950364
市场流通处 邢劲松 0431-88977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