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各直属单位:
2016年11月8日下午,省政府召开视频会议,对做好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副省长、公安厅长胡家福做出重要指示,强调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消防安全的红线意识、隐患就是事故的风险意识、失职必追责的法纪意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力打好冬春火灾防控攻坚战。省社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冬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把安全生产作为“底线”。各级供销合作社及所属企业主要领导是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消防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投入冬春火灾防控攻坚战。认真总结本部门、本单位防火工作的经验教训,依据新形势制定新的防火预案,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财产和职工的生命安全。对因工作不负责任而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要抓住落实责任这个“牛鼻子”,全面落实消防工作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让大火“烧”到责任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
二、夯实消防基础,全面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各单位要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和组织人员疏散能力,主动配合消防部门开展重点单位消防技能演练工作,同时要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坚持宣传、培训相结合的原则,使广大职工学习和掌握防火常识,具备基本的自防自救能力。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的标识,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
三、突出重点,加大火灾隐患排查力度。各单位要在元旦前进行全面火宅隐患排查,详细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狠抓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要节点的专项整治,动用一切手段尽快整改,确保绝对安全。对实行租赁经营的企业,要明确承租方的防火责任并加大对其监督的力度。以对待事故的态度对待隐患,以查处事故的措施消除隐患。
四、加强两节期间安全防护工作力度。两节将至,各单位要提前部署,强化措施,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结合节庆期间人流、物流激增,商贸活动频繁的特点,重点加强对自主经营和租赁经营的商场、超市、集贸批发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对储藏、经营、使用烟花爆竹的场所、仓库等要逐一实地排查,坚决杜绝火灾隐患。同时,要安排好节日期间值班值宿工作,确保两节期间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