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直公司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省直各公司:
为谋划省直公司改革重组,省社决定对省直公司基本情况开展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认真重视。各公司要重视此次调查,认真据实填报相关调查表。
2、报送时间。各公司于9月15日前将整套报表(25张)上报到省直公司改革工作组办公室(财会处),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上报,省社将对重点内容进行现场核实。
3、调查时点。调查时间点为8月31日,公司同时自行核实认定。
4、调查范围。包括公司本身和所属的所有单位,按单位填报调查表,同时报送一份汇总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5、其他要求。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土地等由使用单位填报。
特此通知。
201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