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供销社,省社直属企业:
2010年的统计年报编制工作,是首次采用网上直报的方式编制上报年度统计报表,由于上报时间早,报表内容多,数据质量要求高,在各级供销合作社领导的重视与支持下,各级供销社统计人员辛勤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报编制工作,满足了各方面对年度综合统计数据的需求。年报数据质量总体看是高的,反映的大趋势是正确的,符合实际地。但在个别报表的编报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在2011年联网直报报表填报中注意修正。
一、全国供销合作社总值经营情况统计表(表号:0001)中的“工业企业购进总额”指标,是指供销社工业生产企业如酿酒厂、植物油厂、农产品加工企业为生产产品而购买原材料的购进额。而不是指供销社流通企业从工业生产企业购进的商品金额,此经营额应填列“批发零售贸易购进总额”指标中。另外,0001号表“至本月累计”栏累计数据,基层单位必须做到按月点击“运算”按钮,才能计算出本单位至本月累计栏数据,否则县级社和地区级社逐级汇总出来的累计数据不正确。
二、全国供销合作社主要商品经营类值、数量统计月报表(表号:0002)中的复合肥其中一“二铵”又称磷酸铵,磷铵,包括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磷酸二氢钾等。其中二“混配肥”是指采用成品肥料氮、磷、钾两种以上有效成份将其进行纯物理性掺混而成的化学肥料(俗称掺合肥)。不包括化学方法制成的复合肥。
三、全国供销合作社基层社基本情况表(表号:0004表)中所列指标“所有制形式”、“管理体制”、“网点情况”、“营业状态” 、“是否同时为专业合作社”等选项是必选其一填报的项目,不得遗漏。
四、全国供销合作社法人企业基本情况表(表号:0005)中一是“隶属关系”、“登记注册类型”和“注册及参股情况”在填报时必选其一。二是“兴办各类产业活动单位个数要与按所处位置分布在市、县城、乡镇和村屯个数相等。如果填报企业注册为连锁企业的,其直营店的个数以及按所处位置分布在市区、县城、乡镇和村的数据必须包括在兴办各类产业活动单位中。三是如果填报企业同时持有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正式认命文件,命名为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的,那么龙头企业“经营类别”是必须选填的项目,“是否为省部级龙头企业”也需要有省部级单位的认命文件,不得随意填报。
五、全国供销合作社社团组织基本情况表(表号:0007)中,我省供销社牵头成立的各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在“社团性质”一栏中应填报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协会)”栏中,而不应该填报在“协会”栏中,只有在“社团性质”中点击选择性质是协会的才需要填选“业务类型”,其他性质的社团组织是不选填“业务类型”的。
六、全国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表(表号:0008)中基本情况栏项“是否经工商登记”和“类型”中的各类以及”其他项中的“有无注册商标”;“是否纳入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千社千品工程”;“是否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支持项目”;“是否为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综合开发部门专项支持项目”等是必须选填项目。另外,专业社类型选择是“农产品类”的,还需要填选其中项。通过认证情况有三个选项,“有机、”“绿色”和“无公害”是可以重复填选的。
七、全国供销合作社农业综合服务情况表(表号:0009表)中第二列“至本月累计”运算公式设定分为两种,一是年内累计即为时期数,二是跨年累计即为时点数。年内累计的指标有“销售收入”、“帮助农民实现的收入”、“技术培训、咨询服务”、“提供种子、种苗服务”、“发放科技资料”、“市场信息服务”等涉及金额、人次等六项指标;其余指标为跨年累计。因此,每月填写第一列数据后必须点击“运算”按钮,计算出第二列至本月累计数据。如果第一列当月没有新增数据,也要点击“运算”按钮,将至上月累计数运算过到“至本月累计”栏,“否则累计数据不正确。
八、各基层企业报表上报时间定于每月3日12时前,地区供销社每月5日12时前要完成本地区所属县(市、区)供销社全部九张报表网上直报的审核、汇总正式上报工作,遇有法定假日按制度规定时间顺延。
希望各地区认真组织好所属县(市、区)供销社结合自身情况对照检查,在编报2011年1月份网上直报报表时及时纠正,按照逐级负责的管理办法,加强对所属单位网上直报报表的指导和审核工作,对缺报的单位要尽快补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应报尽报应统尽统,全面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
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