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供销社,省社直属企业:
为做好2011年全省统计联网直报工作,全面、及时、动态地反映全省供销合作社经济运行及为农服务等方面情况,更好地为各级供销合作社领导和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制定政策、部署工作服务,满足各方面对统计数据的需要,根据总社供销厅经字【2011】20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表内容
(0001)全国供销合作社经营总值情况统计表;
(0002)全国供销合作社主要商品经营类值、数量统计表;
(0003)全国供销合作社县及县以上机关基本情况表;
(0004)全国供销合作社基层社基本情况表;
(0005)全国供销合作社法人企业基本情况表;
(0006)全国供销合作社直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
(0007)全国供销合作社社会组织基本情况表;
(0008)全国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表;
(0009)全国供销合作社农业综合服务情况表;
(0010)全国供销合作社大中型项目建设情况统计表。
二、报送方式及填报说明
全部报表均使用全国供销合作社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送,具体说明如下:
(一)0001、0002表由各级供销合作社所属企业及其他有经营业务的所有单位填报。
(二)0003——0008表按照报表填报范围要求,分别由各级供销合作社机关、基层社、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专业合作社单独填报。
(三)0009表由县级供销合作社以及有直接领办村级综合服务站、商品基地等为农服务项目的县以上各级供销合作社以“XX县供销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站(编码为700)”身份登录直报系统汇总填报。
(四)0010表由各级供销合作社当年新开工或续建的、全资或控股的各大中型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实施单位填报。
(五)恢复增加0001表下设的三个财务累计指标的统计。0001表34--36行数据第二栏即“至本月累计”栏,“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净利润”原统计方式是由总社经济发展部向财务部索要各省数据,现改为由基层单位直报,各省逐级汇总上报。填报单位是:实行独立核算的基层社、法人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合作社。填报范围同统计范围。指标口径同财务会计口径。财务指标数据可取自各具体填报单位的月度财务会计报表,由统计人员手工输入累计数 。
三、报送时间
所有报表均按月编报、逐级上报。考虑到增加财务指标,对所有报表上报时间进行调整。地区供销社于次月8日12时前填报、审核、汇总完毕并点击上报省社;县(市、区)供销社上报时间由地区确定。
新增加的0010表和0001表的财务指标,从3月8日开始正式上报2月份报表数据。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联网直报工作是统计方式的重大改革,对提升统计能力和提高供销合作社管理水平都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供销合作社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健全统计机构,配备相应的统计人员,按照统一部署,精心谋划,集中力量抓好这项工作,确保统计数据不缺失、不断档。联网直报统计数据将作为系统考核和供销合作有关项目扶持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落实联网直报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联网直报需要的软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特别是要按照总社《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采取切实措施,着力改善基层统计工作条件。
(三)继续开展统计人员培训。尽快使统计人员适应新的统计方式,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四)加快补全系统基本单位编码。做到应建尽建,不重不漏,建立起完整、真实的全省供销合作社基本单位名录库。
(五)认真审核,严把数据质量关。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对下级单位填报数据认真审核,各指标汇总后要逐项与去年同期数进行对比,防止差错。各地区供销合作社汇总数据后,有关指标数据如出现较大变动,必须附加说明,以电子邮件方式报省社。
(六)防止数出多门,维护统计数据的严肃性。各单位所报报表,无论由哪个处室负责填报,必须经本单位综合统计部门审核把关,报单位领导同意后上报。根据《统计法》和《供销合作社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后的统计报表数据,即为法定数据,凡使用或对外提供均应以此数据为准。
省社将根据《吉林省供销社系统统计同工种竞赛方案》的有关规定,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评分,定期通报,并对优胜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