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首页 >> 文件发布 >> 总社文件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供销合作社企业工作会议的通知

2015-10-29 作者:


供销厅合字〔2015〕48号

关于召开全国供销合作社企业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有关部局、中国供销集团: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决定在浙江召开全国供销合作社企业工作会议,总社主要领导同志将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按照总社“六代会”部署和拟发的关于深化社有企业改革促进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要求,总结交流社有企业改革发展经验,分析面临的形势,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企业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期间套开纪念毛泽东同志新仓经验批示60周年座谈会。

  二、参会人员

  省级供销合作社主要负责人及业务处室负责人、企业代表各一人;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供销合作社主要负责人;总社有关部局、供销集团及其出资企业负责人。

  三、会议时间、地点和内容

  2015年11月9—10日,会期一天半。

  11月9日上午在嘉兴市平湖市召开纪念毛泽东同志新仓经验批示60周年座谈会,并参观纪念馆、考察为农服务中心。下午观摩考察浙江省社企业现场。

  11月10日上午在杭州市召开全国供销合作社企业工作会议。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省级供销合作社组织好报名参会工作,勿带随员。

  (二)请全体会议代表11月8日到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圣雷克大酒店报到(平湖市当湖东路398号,0573-85122222)。

  (三)会议在高铁嘉兴南站、上海虹桥机场、杭州萧山机场接站,返程人员统一送站到高铁杭州东站、杭州萧山机场。请各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和航班、车次于11月5日前电传至浙江省供销合作社(传真:0571-87025603;联系人:贾辉0571-87040379、13750802866,范俊杰0571-87078902、13868077755)。

  事项咨询:

  总社合作指导部企业发展处:谢璐遥

  电话:010-66052612,13651106388

  Email: qyccoop@sina.com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办公室:吴小樟

  电话:0571-87071410,13615718528

  附件:全国供销合作社企业工作会议报名表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

                               2015年10月28日


 

上一篇: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合力做好全国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平台上线运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开展供销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和认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