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厅函农字[20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总社各直属事业单位,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会员单位、中国东盟农资商会会员单位:
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供销科标便字[2014]21号、供销科标字[2015]33号、供销科标字[2016]11号、供销科标字[2016]37号等文件要求,以下供销合作行业标准完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分别是:
由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等单位负责起草的《农资质量追溯体系建设规范》(计划编号:2014GH-1-018)、《农资物流信息系统技术规范》(计划编号:2014GH-1-016);
由北京农业信息技术研究中心等单位负责起草的《种子零售监管信息化技术规范》(计划编号:2015GH-3-043)、《种子追溯系统建设技术规范》(计划编号:2015GH-3-044);《农药零售信息化监管技术规范》(计划编号:2016GH-1-026);《农资追溯电子标签(RFID)技术规范》(计划编号:2016GH-2-009);《农资零售市场信息采集技术规范》(计划编号:2016GH-2-010);
由北京工商大学等单位负责起草的《农资电子商务体系建设规范》(2016GH-1-016)、《农资物流标准体系》(2016GH-1-019)、《农资配送服务规范》(2016GH-1-020)、《农资仓储安全管理指南》(2016GH-1-021)、《农资运输安全管理指南》(2016GH-1-022)、《农资流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2016GH-1-023)、《农资物流应急预案编制与实施指南》(2016GH-1-025)。
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标准公开透明、科学有效,现决定在系统内外征求意见。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好征求意见工作,按时将《行业标准征求意见回函单》寄送至指定通讯地址。
标准征求意见稿同时在中国供销合作网(网址:http://www.chinacoop.gov.cn)上公布,亦请社会各界通过书面或电子方式提出建议和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总社农业生产资料局网络信息处
王晓晶010-66052246 010-59337921
中国农资流通协会
张丽君 010-59337916,13811263143;
王晓雪 010-59337915,13161393885
传真:010-59337907
邮寄地址:北京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C座15层(邮编:100052)
北京农业信息技术研究中心
王开义 010-51503427,13366259105
传真:010-51503750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曙光花园中路11号北京农科大厦A座708室(邮编:100097)
北京工商大学
曲冲冲 010-68985991,18500810886
传真:010-68984935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33号北京工商大学综合楼420室(邮编:100048)
附件:
1.《农资质量追溯体系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意见回函单)
2.《农资物流信息系统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意见回函单)
3.《种子零售监管信息化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意见回函单)
4.《种子追溯系统建设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意见回函单)
5.《农药零售信息化监管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意见回函单)
6.《农资追溯电子标签(RFID)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意见回函单)
7.《农资零售市场信息采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意见回函单)
8.《农资电子商务体系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意见回函单)
9.《农资物流标准体系》(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意见回函单)
10.《农资配送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意见回函单)
11.《农资仓储安全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意见回函单)
12.《农资运输安全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意见回函单)
13.《农资流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意见回函单)
14.《农资物流应急预案编制与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意见回函单)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