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信用担保服务
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延边州供销社
为了解决我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畜牧业发展中贷款难、融资难、发展资金严重不足问题,我们延边州供销社与延边林业集团共同出资3000万元,于2009年12月29日注册成立了延边林合牧业担保有限公司,担保公司以供销社为主体经营管理。2010年4月2日,担保公司与延边农村合作银行签订了合作协议,获得授信3亿元。经过一年的运作,运行情况良好。
一、主要做法
1、健全队伍,完善机构。我们从健全队伍,完善机构入手,从州供销社抽调最得力的6名工作人员做担保公司工作,其中从银行调入2名专业人员;州林业集团选派1名会计师任担保公司财务总监。所有工作人员都是财政开资,降低了担保公司的运行成本。担保公司设董事会、经理层决策管理机构,下设受理处、审核处和监控处三个处室及在各县市供销社设立担保公司办事处并确定2名办事处工作人员。为使担保公司工作人员尽快熟悉业务,聘请延边农村合作银行信贷处专家,举办了担保公司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为担保公司尽快开展业务提供了组织保证。
2、简化程序,方便客户。为了方便客户,有效组织担保贷款申报业务,我公司要求各县(市)申请担保贷款的客户首先向担保公司县(市)办事处提出申请。由县(市)办事处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材料的具体指导,主动为客户提供申报前的各项服务,便于客户的申报一次成型。我们要求客户按照银行要求准备申报材料,除此以外担保公司不再增加其他材料。同时,我们把申报材料做成格式文本和范文,通过电子邮箱或U盘,与《申请担保客户需提交的材料目录》一起发给客户。考虑到外县市客户到延吉来办理业务既花钱又浪费时间,我们要求客户将申报材料先通过电子邮件发过来,由担保公司受理处进行审核,协助修改,修改成熟后再正式申报,极大地方便了客户,减轻了客户的负担。
3、降低门槛,创新担保。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在银行贷款难的主要原因是可供抵押的财产不足。在办理担保业务过程中,我们发现,有门市房和城市住房作为反担保物的借款户极少,如果仅靠这些财产进行反担保抵押,就无法拓展担保贷款业务。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主动降低反担保门槛,放宽反担保条件,扩大反担保范围。我们把反担保物范围扩大到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草地经营权和养殖小区经营权等,同时开展信用担保业务。截止目前,已经批准的32户担保贷款中,以门市房和住宅反担保的6户;以厂房和牛舍反担保的8户;以林权反担保的10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反担保的2户;机器设备抵押反担保的1户,信用担保的5户。
4、提供优惠,扶持发展。为了给借款户更多优惠,在州政府人关领导的协调下,经过与延边州农村合作银行协商,确定对贷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牧业养殖户执行最低的基准利率,即年利率为贷款额的5.4%(目前已调整到6.4%)。为满足资金需求量大,经营周期长的大客户需求,单笔放款额最多可放到300万元,贷款期限可延长至3年。对个别规模大、资金需求多的专业合作社和养殖小区,按最高额信用贷款,一次审批,多笔放款。在银行和担保公司共同监督下,按单笔放款额度分期发放放款通知单,尽可能满足大户的资金需求。
5、健全制度,加强监管。在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牧业发展的同时,如何防范风险,是摆在担保公司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因为只有担保公司安全运行,健康发展,才能长期、可持续地支持我州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为此,我们坚持政府指导、市场化运作原则,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操作流程和运作模式,切实提高防范风险能力和带动能力。我们先后制定完善了《延边林合牧业担保有限公司管理办法》、《担保贷款操作程序》、《贷后管理有关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等十项管理制度,使担保公司一开始就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运行。担保公司与延边农村合作银行建立工作联系机制,本着“风险共担、互惠互利、互相支持、互相信任、共同发展”的原则,加强联系,密切合作。无论在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还是贷后监控等各个环节都要做到情况互通、信息共享,共同防范风险,实现工作目标与工作效果的统一。担保公司内部设置了“一听二看三查四报五评六决七签八通九放十存”的控制风险工作流程。
二、取得的成效
1、拓宽了供销社为农服务领域。延边林合牧业担保公司的成立,使我们延边州供销社在金融服务领域进行了有益探索,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效,受到了州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和贷款户的一致好评。
2、为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的融资难问题做出了积极贡献。截止目前,担保公司共接受客户申请45户,审批并发放担保贷款的32户,到位资金5694万元。其中,畜牧业担保贷款3894万元,林业担保贷款1200万元,粮油加工业担保贷款200万元,种植业担保贷款400万元。
3、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担保公司在运作过程中,注重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不足问题。在已发放担保贷款的32户客户中,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11户,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放担保贷款2300万元,占担保公司发放担保贷款总额的40%。其中,为2户供销社入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放担保贷款450万元。为我州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2011年5月